码里码外服务条款
【审慎阅读】 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条款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违约责任条款、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条款。该等条款已以加粗方式或以【】标注方式提请您注意,请您重点阅读。
【签约动作】 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条款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条款的全部内容,并与杭州码里码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达成一致,成为码里码外平台的用户。阅读本条款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条款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管辖约定】 因本条款产生的争议,双方一致同意提交我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文档信息
- 文档版本:V1.0
- 发布日期:2026 年 9 月 20 日 生效日期:2026 年 9 月 20 日
- 运营主体:杭州码里码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KMDX39D,以下简称"我方"或"本平台")
- 适用对象:通过码里码外官网注册账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您"或"用户")
- 适用范围:码里码外官网及控制台账号的注册、使用、管理与注销
【文件效力】 本条款是码里码外法律协议体系的基础文件,适用于您对官网账号、控制台及全部应用的使用。本条款第 1.3 条列明了本条款与其他协议的效力层级,请您重点阅读。就增值服务的计费、退费、服务期限与交付等事项,适用相应的增值服务协议,请您一并阅读。
1 总则
1.1 缔约主体与协议成立
- 本条款由您与我方订立,是您使用本平台官网账号服务所应遵守的约定。
- 您通过在线方式点击确认、勾选同意或实际使用本平台账号服务的,即视为本条款成立并生效,本条款为电子文本,与书面签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若您代表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注册使用,您声明并保证已取得该主体的合法、有效授权,并有权使该主体受本条款约束。
1.2 协议范围与规则体系
- 本条款项下的规则体系由下列文件及我方的各项服务规则共同构成,均为本条款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文件 | 约束范围 |
|---|---|
| 《码里码外服务条款》(本文件) | 账号注册、使用、管理与平台服务的通用规则 |
| 《码里码外隐私政策》 | 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共享与保护 |
| 《应用授权使用协议》 | 小程序产品应用(管理后台)的授权范围、名额规则、回收规则与权属安排 |
| 《应用版权说明》 | 平台与用户各自的知识产权边界、侵权投诉处理 |
| 《应用数据存储与备份说明》 | 数据的存储、备份、恢复、导出与清理 |
| 增值服务协议(共四份:《资源包服务协议》《高级功能服务协议》《服务包服务协议》《插件应用服务协议》) | 增值服务(资源包、高级功能、服务包、插件)的购买、计费、退费、服务期限、交付与验收 |
- 我方在控制台、官网公示的各项服务说明、计价规则、资源包说明、操作规范、通知公告及站内信规则,自公示载明的生效日期起构成本条款的组成部分。
- 我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监管要求与业务运营需要,新增、修订或废止前述规则。 规则的调整将按第 15 章约定公示。
1.3 效力层级
上述文件就同一事项作出不同约定的,按下列顺序适用:
- 就小程序产品应用的授权、名额、回收与权属事项,以《应用授权使用协议》为准;
- 就个人信息处理事项,以《码里码外隐私政策》为准;
- 就数据存储、备份、恢复与清理的具体事项,适用《应用数据存储与备份说明》;该说明与《应用授权使用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应用授权使用协议》为准;
- 就知识产权归属与侵权处理的具体事项,适用《应用版权说明》;该说明与《应用授权使用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应用授权使用协议》为准;
- 就增值服务的计费、退费、服务期限、交付与验收等具体事项,适用相应的增值服务协议;该协议与本条款不一致的,就该事项以该协议为准;
- 其余事项,以本条款为准。
1.4 定义
本条款中使用的术语,其含义见附录一;未尽定义的术语按通常含义理解。
1.5 用户资格
您确认并保证:
- 您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 若您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您应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本条款,并在取得监护人同意后使用本平台服务;
- 您不属于被中国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限制、禁止使用本服务的主体,亦不属于被本平台依约终止服务的主体。
2 账号注册、使用与注销
2.1 注册方式
- 您通过官网注册页面,以中国大陆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完成账号注册,并按页面提示完成实名认证或主体认证。
- 您理解并同意,我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监管要求及平台安全需要,调整注册方式、增加认证环节或要求提供补充材料。
2.2 注册信息真实性义务
- 您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注册信息与认证材料,并在信息变更时及时更新;
- 您应妥善保管认证材料,不得使用他人身份信息、伪造材料或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信息进行注册或认证;
- 因您提供的信息虚假、失效、不完整或未及时更新所造成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我方有权据此限制功能、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3 实名认证与主体认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网络实名制的要求,您应配合完成实名认证或主体认证;
- 认证通过的,我方将按认证结果确定服务主体与名额归属;认证未通过或未完成的,部分功能(如创建应用、付费购买、达标判定)将不可用;
- 您理解并同意,认证信息由您提供并授权我方及我方委托的认证服务商进行核验。
2.4 账号的唯一性与不可转让性
- 账号与注册主体一一对应,账号仅限您本人(或您所代表的主体)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出借、出租、赠与、买卖、继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或允许第三方使用;
- 您应对账号项下发生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创建应用、编辑与发布内容、配置与管理后台、实施交易与支付费用等,无论该等行为是否为您的本人行为;
- 我方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账号交易,因此产生的纠纷与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2.5 账号权属
- 账号本身(含账号 ID、登录凭证及账号体系内的账户数据)的所有权归我方所有,您在服务期内依本条款享有账号的使用权;
- 本条不涉及您在本平台产生的业务数据与用户内容,其归属见《应用授权使用协议》第 8 章与《应用版权说明》;
- 本条款不构成任何形式的账号财产权益的授予,账号不产生也不承载任何可继承、可折现或可处分的财产性权利。
2.6 账号安全
- 您应妥善保管账号及密码、验证码、密钥等登录凭证,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共享或授权使用;
- 账号出现被盗用、被冒用、密码泄露、凭证丢失或其他异常情形的,您应立即通知我方并配合处理;
- 在我方收到您的有效通知并完成身份核验前,账号项下已发生的操作视为您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您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系我方过错造成的除外;
- 我方不会通过站内信、短信、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您索取密码、支付密码或短信验证码。任何索取该等信息的行为均非我方所为,请您审慎识别并立即举报。
2.7 一人多账号与规避行为的处理
- 我方原则上按主体维度管理账号及应用名额;
- 您不得通过重复注册、借用他人身份、使用批量设备、虚拟号码、虚假材料或以代他人创建、代持后台等方式规避名额规则与达标判定;
- 发现前述行为的,我方有权合并账号、取消违规获得的名额与权益、清除违规产生的运营数据,并视情节限制功能、中止或终止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2.8 账号回收
为治理长期闲置账号、保障平台资源合理使用,我方对符合条件的账号设有回收机制:
- 回收条件(需同时满足):① 账号连续 24 个月未登录;② 账号名下无任何已上线或正常运营中的小程序产品应用;③ 账号名下无未到期的付费服务、无未结清的费用、无未完成的争议或未闭环的处置程序;
- 回收程序:我方将在回收前通过站内信、注册手机号短信或注册电子邮箱发出通知,自通知送达之日起 30 日为保留期;保留期内您登录账号或完成任一有效操作(如创建应用、购买资源、联系客服),回收程序即终止;
- 回收后果:保留期届满未恢复的,我方将回收该账号,账号项下的登录权限与未消耗的免费权益终止;账号项下的交易、账务及必要审计数据按法定要求继续留存,不因账号回收而删除;
- 本章不影响应用层面的回收期规则。《应用授权使用协议》第 7 章规定的未上线回收与零运营回收,按该协议执行,两者互不影响。
2.9 账号注销
- 您可以通过控制台自助申请注销账号,或联系客服提交注销申请。账号注销的条件、流程与后果,按《码里码外隐私政策》与《应用数据存储与备份说明》执行;
- 注销前,您应自行完成数据导出、费用结清、与第三方(含终端用户)的争议了结;账号项下存在未完成的交易、争议、投诉或司法程序的,我方有权暂缓注销;
- 账号注销后不可恢复,账号项下未到期的权益、名额及未导出的数据将一并终止或清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留存的数据除外;
- 账号注销后,您不得以相同或相关身份就同一事项向本平台主张已终止的权益。
3 服务内容与服务规则
3.1 服务概览
我方通过官网与控制台向您提供下列服务:
- 账号注册、登录、实名认证与主体认证;
- 小程序产品应用的创建与管理(生活服务小程序、圈子小程序);
- 对应产品的管理后台(含内容管理、订单管理、用户管理、数据统计、模板库、站内信等模块);
- 技术支持、操作文档、帮助中心与客户服务。
3.2 服务形态与计费模式
小程序产品应用及相应资源,可采用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提供:
- 免费注册名额:无需付费即可获得的管理后台注册资格;
- 按量付费:按各资源指标的实际用量实时计费。按量付费属于本平台的基础计费机制,不属于增值服务;
- 增值服务:本平台在基础服务之外有偿提供的服务,仅包括资源包、高级功能、服务包、插件四类,分别适用《资源包服务协议》《高级功能服务协议》《服务包服务协议》《插件应用服务协议》。
资源包与按量付费的衔接:资源包是将资源指标预先打包、以优于按量付费的单价供您采购的增值服务;资源包额度用尽或不存在有效额度时,自动转为按量付费实时计费。
增值服务的期限独立计算:资源包、高级功能、插件应用的有效期均为自购买或续费之日起 12 个月,服务包为一次性服务(按次交付、验收通过即完成)或 30 天服务期;增值服务的期限与管理后台的取得和使用相互独立,分别适用各自的增值服务协议。
具体形态、价格、消耗规则与权益以控制台实时公示为准。
3.3 服务的技术前提与第三方服务
- 本服务运行依赖于第三方平台与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腾讯微信开放平台、微信支付、短信服务商、实名认证服务商、云服务商及公共通信网络;
- 您理解并同意:第三方平台的服务规则、接口能力、审核政策、技术参数及其变更,可能影响本服务的可用性、功能表现与实现方式;我方将在合理范围内进行适配并及时通知,但不因此承担超出法律规定的责任;
- 您在第三方平台开设账号、开通服务所应遵守的第三方规则与费用,由您自行承担并遵守。
3.4 服务变更、升级与维护
- 我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对服务内容、功能模块、接口形式、界面设计进行调整、升级、下线或替换;
- 涉及您重大权益的变更,我方将提前通过官网、控制台或站内信公示并给予合理过渡期;
- 为保障服务质量与安全,我方将进行系统维护、升级与安全防护。计划内维护将提前通知;为应对突发故障、安全威胁或法律法规要求,我方有权进行紧急维护并事后说明。
4 应用创建与名额规则
本章为账号体系的核心规则,对您的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请您特别留意。
4.1 应用与管理后台
您在控制台"创建应用"中选择产品类型并完成创建后,即获得该产品对应的管理后台(一个后台对应一个小程序实例的管理能力)。管理后台的授权范围与使用规则,见《应用授权使用协议》。
4.2 初始免费名额
每个经认证的主体,初始可获得两款产品各 1 个免费注册名额,即生活服务小程序管理后台 1 个、圈子小程序管理后台 1 个,合计 2 个。
4.3 第一层激励:顺序解锁
- 仅当您已完成首款产品对应小程序的"上线"后,才能注册另一款产品的管理后台。 例如:已注册生活服务管理后台的,须先完成生活服务小程序上线,方可注册圈子小程序管理后台;反之亦然;
- "上线"以平台可验证的发布事件为准(即小程序经微信平台审核通过并发布成功),不以您在后台自行勾选或填写的状态为准;
- 已解锁的第二款产品注册资格长期保留;但其解锁所依赖的首款产品已无任何已上线小程序的,该注册资格失效,再注册需重新满足解锁条件。
4.4 第二层激励:运营达标解锁
- 您名下任一"已上线"的小程序,在统计周期内运营指标达到门槛的,即为该主体解锁同款产品 +1 个注册名额。例如:生活服务小程序达标后,可再注册 1 个生活服务小程序管理后台;
- 达标门槛(统计周期均为近 90 个自然日):
| 产品线 | 指标一 | 指标二 | 指标逻辑 |
|---|---|---|---|
| 生活服务类 | 累计订单数 ≥ 1000 单 | 累计用户数 ≥ 2000 人 | 两项同时满足(AND) |
| 圈子类 | 累计帖子数 ≥ 3000 条 | 累计用户数 ≥ 2000 人 | 两项同时满足(AND) |
- 统计窗口为自判定日前推 90 个完整自然日(即窗口区间为第 T-90 日至第 T-1 日,不含判定当日),按自然日滚动更新,时区以 Asia/Shanghai 为准;
- 指标口径:
- 累计订单数:指累计新增完成订单,以订单完成时点落入统计窗口为准;订单完成后发生退款的,不回减已计入的订单数;排除已取消、未支付、测试订单、经风险识别拦截的订单及内部补录单;
- 累计帖子数:指统计窗口内发布成功的帖子数,不含已删除的帖子(含用户删除、审核不通过、被下架、被屏蔽等情形);
- 累计用户数:指统计窗口内访问或使用过小程序的去重用户数(以账号去重为主、设备去重辅助防刷),排除测试账号、已注销账号、经风险识别标记的账号及数据异常记录;
- 指标恰好等于阈值的,视为达标("≥"含等于);
- 违规一票否决:主体在统计窗口内存在违规运营记录的,无论指标是否达到门槛,均判定为不达标。违规运营记录以微信平台可查询的违规信息为依据,仅统计窗口期内发生且未被申诉撤销的记录;
- 判定与发放:达标结果由系统每日自动判定,通过站内信通知并在资格中心更新。达标且不在冷却期内、且未达创建上限的,方发放名额;
- 不回收原则:已解锁的名额长期有效,不因后续指标回落而回收;但小程序因违规被微信平台封禁的,我方将冻结其后续达标贡献,并评估是否回收其历史贡献名额。
4.5 创建上限与冷却期
- 创建上限:您名下管理后台总数(两类产品合计)上限为 5 个。达到上限后,达标判定照常进行并展示结果(激励反馈仍然可见),但不再发放名额;若您通过注销账号或删除管理后台使后台总数回落至 5 个以下,则恢复发放;
- 冷却期:同一个小程序两次名额发放之间至少间隔 90 个自然日,即同一个小程序每 90 个自然日最多贡献 1 个名额。统计窗口负责"发现达标",冷却期负责"发放节流";
- 名额结构为:初始免费 2 个 + 最多 3 个达标解锁名额 = 上限 5 个。
4.6 名额性质
名额是赋予特定主体的、不可转让、不可继承、不可拆分、不可折现的服务权益,仅在有效账号项下可用,不构成任何财产性权利。账号注销、账号被回收、主体消灭或服务终止的,名额一并失效。
4.7 参数调整权
上述指标阈值、统计周期、创建上限、冷却期、回收阈值、冻结期等均为可配置参数,我方有权根据业务运营情况调整,调整前将通过官网、控制台或站内信提前公示;已发放的名额不受调整影响,调整不追溯适用。
5 小程序账号与我方平台的边界
本章用于明确区分"小程序"与"管理后台"两件性质不同的事,以及二者之间的运行依赖关系,请您务必理解。
5.1 小程序账号归您
小程序由您自行在微信平台注册、认证并持有。 小程序的账号主体、小程序名称、头像、简介、服务类目、备案信息及相应资质,均归您所有并由您负责。
5.2 我方不是小程序的主体
我方不是您小程序的开发者、运营者或责任主体,不代持、不代管、不代为认证任何小程序账号(您另行购买服务包并授权我方代为办理相应流程的除外,以相应增值服务协议为准),也不参与您小程序的对外经营。任何主体就您小程序提出的主张、投诉、索赔或监管要求,均由您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
5.3 我方提供的是后台工具与技术能力
我方以 SaaS 方式向您提供管理后台工具与技术能力,帮助您提升运营效率。后台工具的存在不改变您作为小程序经营者的法律地位,也不构成我方对您经营行为的参与、认可、担保或背书。
请特别注意:您的小程序系经授权接入我方管理后台后对外提供服务的,其数据存储、接口调用与页面配置均依赖后台支撑。 因此,管理后台依约回收或停止服务的,您的小程序将因失去后台支撑而无法正常运行。这是两件不同的事——小程序载体的归属始终在您(见 5.1),但小程序的对外可用状态取决于后台服务是否在续(详见《应用授权使用协议》第 3.6 条、第 7 章)。
5.4 您的合规义务
您应自行确保小程序及其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与微信平台规则,包括但不限于:
- 完成小程序备案、类目选择、资质提交与年审;
- 从事需前置许可业务的(如食品经营、人力资源服务、家政服务、教育培训、医疗健康等),自行取得并持续维持相应许可与备案;
- 就其小程序面向终端用户履行告知、同意、公示、个人信息保护等全部义务;
- 就其小程序向终端用户提供的商品与服务,自行承担质量、安全、售后及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
5.5 因小程序违规产生的后果
小程序因违反微信平台规则或法律法规被限制、封禁、下架的,由您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同时,我方有权视情形对您的账号或管理后台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见第 8 章),并按《应用授权使用协议》执行。
6 用户的承诺与保证
6.1 一般承诺与保证
您承诺并保证:
- 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自愿接受本条款及各项专项规则,具备履行本条款的相应能力;
- 您使用本平台的行为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序良俗,亦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 您向本平台提交的一切信息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
- 您将依法履行您作为小程序经营者(含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全部义务,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您理解并同意,因您违反前述承诺与保证给我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您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2 禁止行为
您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 发布、传输、存储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侵害知识产权、人格权、商业秘密的内容);
- 利用本平台从事诈骗、传销、赌博、非法集资、洗钱、色情、暴力、恐怖主义、非法放贷、非法经营等活动;
- 实施虚假交易、刷单炒信、数据造假、批量注册、伪造运营数据等行为,以不正当方式获取达标名额、资源或权益;
- 未经许可抓取、爬取、批量导出本平台数据,或使用外挂、脚本、自动化程序干扰平台正常运行;
- 对本平台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拆解,或试图获取源代码、算法、数据结构;
- 复制、出租、出借、转售、二次许可、分发本平台服务,或去除、遮蔽、篡改平台标识、署名、水印与版权声明;
- 利用漏洞、越权访问、撞库、拖库或其他技术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或干扰平台安全;
- 以代他人创建、代持后台、转卖名额等方式规避名额规则;
- 冒充我方或我方工作人员、以我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或声称与我方存在代理、授权、合作、背书关系;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微信平台规则或本条款的行为。
6.3 特殊业务资质
- 您使用本平台开展特定经营(如涉及行政许可或备案的行业)的,应自行具备相应资质并持续维持有效,并按其经营所在地的监管要求完成必要备案;
- 我方有权要求您提供资质证明材料;您无法提供或材料失效的,我方有权限制功能、中止或终止相关服务;
- 我方对您资质的审查(如有)仅为形式核对,不构成对您资质合法性、有效性的实质审查、认可或担保。
7 我方的权利与义务
7.1 我方的义务
- 按本条款及公示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进行必要的系统维护、升级与安全防护;
- 按本条款及各项专项规则的约定处理您的数据与个人信息,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保护数据安全;
- 在实施处置措施前依约履行通知义务(紧急情形除外),并提供申诉渠道;
- 依法履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义务。
7.2 我方的权利
- 监督权:为维护平台秩序与合规要求,我方有权对您使用本平台的行为进行监督、记录与核查;
- 处置权:发现违法违规或违反本条款情形的,我方有权按第 8 章采取处置措施,并按合理判断认定行为的性质与情节;
- 规则制定与调整权:我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变化与业务需要制定、修订服务规则,并按第 15 章公示;
- 配合监管权:我方有权依法配合监管机关、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处置要求;
- 索赔权:就您的违约或侵权行为给我方造成的损失,我方有权要求赔偿。
8 违规处理与账号处置
8.1 处置措施
我方将根据行为的性质、情节与后果,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 层级 | 措施 | 典型情形 |
|---|---|---|
| 一 | 提示、警告、要求限期整改 | 轻微违规、首次疏忽 |
| 二 | 限制部分功能(禁止创建应用、禁止发布新版本、禁止上传资源等) | 反复轻微违规、信息不实 |
| 三 | 冻结管理后台(转为只读) | 应用长期未上线或零运营(见授权协议第 7 章) |
| 四 | 回收管理后台、清理数据、释放或扣减名额 | 达到回收阈值、刷量套取名额 |
| 五 | 封禁账号、终止服务 | 严重违法、侵权、恶意攻击、欺诈 |
说明:上表第三级、第四级中「应用长期未上线或零运营」「达到回收阈值」的情形,适用《应用授权使用协议》第 7 章的回收期规则,其触发不以违约为前提;本章第 8.2 至 8.4 条的程序,适用于因违约而采取的处置措施。
8.2 处置程序
- 除紧急情形(如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安全攻击、监管要求、可能造成不可逆损害的情形)外,我方将在处置前或处置时通过站内信、注册手机号或注册电子邮箱通知您,并说明处置依据;
- 您对处置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控制台"申诉"入口或客服渠道提交申诉,我方将在收到申诉后 48 小时内响应并复核;
- 申诉期间,原处置措施原则上继续执行;经复核确属误判的,我方将及时恢复相应权益或采取其他合理补救措施。
8.3 处置后果
处置涉及数据处理的,按《应用数据存储与备份说明》第 7 章执行。回收或清理前,我方将按规则给予数据导出窗口期。
8.4 违约责任与赔偿
- 因您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违反本条款的行为给我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您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我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与支出的合理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和解金、行政处罚等);
- 您违反本条款获得的收益,我方有权要求返还或予以扣除;
- 我方有权自您账号项下的未消耗资源、账户余额中直接扣抵您应付的赔偿款项,不足部分您应另行补足。
9 费用、结算与发票
9.1 计费模式
- 本平台的收费方式包括:① 免费注册名额;② 按量付费;③ 增值服务。
- 免费注册名额:无需付费即可获得的管理后台注册资格。免费名额不产生费用,但受名额规则约束;
- 按量付费:按各资源指标的实际用量实时计费。按量付费属于本平台的基础计费机制,不属于增值服务,不适用增值服务协议,其结算适用本条第 2 项、第 9.5 条及平台公示的计价规则;
- 增值服务:本平台在基础服务之外有偿提供的服务,仅包括资源包、高级功能、服务包、插件四类,分别适用《资源包服务协议》《高级功能服务协议》《服务包服务协议》《插件应用服务协议》。
- 资源包与按量付费的衔接:资源包是将资源指标预先打包、以优于按量付费的单价供您采购的增值服务。资源包额度用尽或不存在有效额度时,自动转为按量付费实时计费;创业体验包额度用尽后,同样转入按量付费。
- 您理解并同意,免费名额的发放不构成我方对持续免费提供服务的承诺;
- 我方仅就自身提供的服务收费。您在运营小程序过程中与终端用户之间的交易资金,由您自行开通的微信支付商户号收取与结算,我方不经手、不代收、不代付、不结算、不参与分账,亦不构成该等交易的一方;该等交易的开票、退款、对账、税务与争议,由您自行处理。
9.2 价格调整
我方有权调整收费标准,调整前将通过官网或控制台公示。价格调整不追溯适用于您已支付且尚未消耗完毕的部分。
9.3 退款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我方另有书面承诺外,您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增值服务(资源包、高级功能、服务包、插件)的退款规则,适用相应的增值服务协议;就同一事项,增值服务协议的特别约定优先适用。按量付费已实际发生的计费不予退还;因我方原因多计、错计的,经核实后退还应退部分。
9.4 发票与税费
- 您需依法取得发票的,可按控制台指引提交开票申请;
- 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本服务产生的税费(依法应由我方代扣代缴的除外);
- 您应依法就其经营行为申报纳税,与终端用户的交易发票由您自行开具。
9.5 逾期与欠费
- 您的付费服务到期的,我方将提前通知续费;到期未续费的,相关服务将中止,并按相应的增值服务协议处置;
- 按量付费产生欠费的,我方有权暂停服务直至欠费结清,暂停期间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10 服务的中断与终止
10.1 服务中断
因下列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无法访问的,我方不承担责任,但将在合理范围内协助恢复:
- 第三方平台、云服务、通信网络的故障、调整或政策变化;
- 计划内维护或紧急维护;
- 本条款第 14 章约定的情形;
- 您的设备、网络、系统环境或操作原因。
10.2 由您终止
您可随时申请注销账号,注销流程与后果按第 2.9 条执行。
10.3 由我方终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有权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 您严重违反本条款或专项规则;
- 您提供虚假认证材料、冒用他人身份或存在其他欺诈情形;
- 您利用本平台从事违法活动或侵害第三方重大权益;
- 您处于注销、吊销、破产、清算等状态;
- 应监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要求;
- 我方因业务调整整体停止提供某项服务(将提前不少于 30 日公示)。
10.4 终止后的处理
服务终止后:
- 我方将为您保留不少于 30 日的数据导出窗口(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存在争议或司法程序的除外);
- 窗口期届满,按《应用数据存储与备份说明》第 7 章清理数据;
- 订单、交易、账务及必要审计数据按法定要求继续留存,不因服务终止而删除;
- 本条款中关于知识产权、免责与责任限制、违约责任、通知送达、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的约定,在服务终止后继续有效。
11 知识产权
- 本平台及其全部组成要素(软件、界面、模板、素材、文档、商标、商号、专利、商业秘密等)的知识产权归我方或相应权利人所有,受法律保护,详见《应用版权说明》;
- 您的业务数据、用户内容归您所有,我方仅在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处理;
- 为向您提供服务、进行系统运维与故障排查、保障平台与数据安全、履行法定义务,您授权我方在必要范围内使用、存储、复制、处理、传输、展示相关数据与内容;该授权范围严格限于提供与维护服务所必需,不包含我方将您的数据与内容用于自身商业推广、对外销售或许可他用的权利。该授权在您终止使用后,于履行法定义务、解决争议与完成数据清理所必需的范围内继续有效;
- 未经我方书面许可,您不得使用我方的商标、商号、Logo、产品名称作为您的名称、字号、店铺名、域名或宣传用语,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您与我方存在代理、授权、合作或背书关系。
12 个人信息保护
- 我方重视对您个人信息的保护。在您使用本平台服务时,您同意我方按照《码里码外隐私政策》收集、存储、使用、共享与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 我方建议您完整地阅读《码里码外隐私政策》,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我方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
- 您所运营的小程序收集的终端用户个人信息,由您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自主决定处理目的与方式,我方仅作为受托处理者。您应依法履行告知同意义务,并自行制定与公示您的隐私政策,详见《码里码外隐私政策》;
- 因您未依法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您自行承担;我方因此遭受损失或受到处罚的,有权向您追偿。
13 免责声明与责任限制
13.1 服务按现状提供
- 本服务按"现状"与"可获得"状态提供;
-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方不对服务的绝对无差错、不中断、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或完全满足您的特定需求作出保证;
- 您理解并同意,在您使用本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可能存在来自任何第三方的威胁性、诽谤性、令人反感的或非法的内容或行为,或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包括知识产权)及匿名或冒名等风险,您须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风险;
- 我方不对您自行发布、上传、配置的内容与所作出的经营决策负责。
13.2 免责情形
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我方不承担责任:
- 第三方平台、基础设施、通信网络的故障、调整、政策变化或中断;
- 您的自身原因(如账号保管不当、凭证泄露、操作失误、未及时备份、设备或网络故障、未按指引配置、未及时查看通知);
- 本条款第 14 章约定的情形;
- 非因我方原因导致的数据丢失、泄露或被第三方获取;
- 因您未遵守法律法规、微信平台规则或本条款而产生的后果;
- 因您与终端用户、其他用户或第三方之间的交易、纠纷而产生的后果。
13.3 责任限额
-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方对您承担的赔偿责任总额,以您在索赔事由发生前 12 个月内就相关服务实际支付的费用为限;涉及免费服务的部分,以人民币 1000 元为限;
- 在任何情况下,我方均不就间接的、附带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或衍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商誉损失、数据损失、业务中断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向您承担责任,即使我方已被告知该等损失的可能性;
- 下列情形不适用本条的限额约定: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人身损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得限制或免除责任的情形。
13.4 特别提示
您应特别留意本章关于免责与责任限制的约定,该等约定可能实质影响您的权利。我方已以加粗方式或以【】标注方式提请您注意。
14 不可抗力及第三方原因
-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洪水、地震、台风)、战争、暴动、疫情、政府行为、法律政策变化、大范围通信或电力中断、基础电信运营商或云服务商的大规模故障、大规模网络攻击;
- 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条款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效证明;双方应按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变更或解除本条款,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 因第三方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平台规则调整、接口变更、审核政策变化、第三方服务商中止服务、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导致服务受限、中断或数据受损的,我方在合理范围内协助处理,但不承担责任。
15 通知与送达
- 我方通过下列方式向您送达通知:控制台站内信、注册手机号短信、注册电子邮箱、微信服务通知、官网公告;
- 上述方式任一经发送,即视为送达;您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并及时更新。因您未关注公众号、未查收站内信、联系方式失效、设置拦截等原因导致未实际知悉通知的,不影响通知的送达效力;
- 您向我方送达通知的,应通过控制台指定渠道或客服渠道,并以我方系统记录为准;
- 特别是涉及账号回收、应用回收、违规处置、费用与协议变更的通知,请您务必定期查看站内信与微信服务通知。
16 协议的转让与继承
- 未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本条款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亦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承继您的地位;
- 我方有权将本条款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关联公司或业务承接方,转让将以公告或站内信方式通知您;转让后,承接方与您继续履行本条款,您可在通知送达后 15 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可停止使用服务并申请注销账号;
- 本条款对双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与受让人均具有约束力。
17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 本条款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与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法律);
- 因本条款引起的或与本条款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我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条款中不受争议影响的其他部分。
18 其他
- 条款可分性:本条款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予以执行;
- 权利保留:我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条款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 条款标题:条款标题仅为便于阅读而设,不影响条款的解释;
- 语言版本:本条款以简体中文书写,如有其他语言版本,以简体中文版本为准;
- 完整协议:本条款及其组成部分构成双方就本条款标的事项的完整约定,取代此前双方就同一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约定;
- 保密:双方对因履行本条款而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经营信息及其他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亦不得用于本条款目的之外的用途,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监管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要求披露的除外。您向我方提供的资质材料、经营数据与个人信息,我方按《码里码外隐私政策》与《应用数据存储与备份说明》处理。本项约定的保密义务在本条款终止后继续有效 3 年;
- 反腐败与廉洁:双方均应遵守有关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对方或其工作人员输送不当利益。一方违反本项约定的,另一方有权立即中止或终止本条款,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附录一:定义
| 术语 | 含义 |
|---|---|
| 本平台 | 码里码外官网、控制台及相关管理后台系统 |
| 我方/本平台运营方 | 杭州码里码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账号 | 您在平台注册的官网账号 |
| 主体 | 账号对应的注册主体(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应用/管理后台 | 您在控制台创建的产品应用及其配套管理后台,一个后台对应一个小程序实例的管理能力 |
| 小程序 | 由您自行在微信平台注册、认证并持有的微信小程序 |
| 上线 | 小程序经微信平台审核通过并发布成功、服务可用的状态 |
| 名额 | 允许您创建一个管理后台的注册资格 |
| 统计窗口 | 自判定日前推 90 个完整自然日(第 T-90 日至第 T-1 日),不含判定当日,按自然日滚动 |
| 达标 | 主体名下已上线小程序在统计窗口内满足运营指标门槛,且窗口内无违规运营记录 |
| 零运营 | 统计窗口内活跃去重用户数为 0,且对应产品的核心行为数为 0(生活服务类为完成订单数 0,圈子类为发帖数 0) |
| 冻结缓冲期 | 达到回收阈值后、正式回收前的 7 天缓冲期,后台转只读且可导出数据 |
| 回收 | 我方按《应用授权使用协议》第 7 章对管理后台采取的停用与处置措施 |
| 关联公司 | 与我方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共同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公司 |
| 账户余额 | 您账号项下用于支付按量付费费用及相关款项的资金余额。其形成方式(含充值、退还及平台规则允许的其他方式)、可用范围与使用规则,以平台公示为准 |
| 风险识别 | 我方为防范刷量、虚假交易、套取名额等异常行为,对账号、订单及运营数据所作的自动分析与判定。判定结果可用于指标口径排除、名额发放与违规处理 |
| 按量付费 | 按各资源指标在平台公示的固定单价,对实际用量实时计费的付费方式。按量付费属于平台的基础计费机制,不属于增值服务。 |
| 资源包 | 将资源指标预先打包、以优于按量付费的单价供您采购的增值服务。额度按 FIFO 顺序扣减,用尽或不存在有效额度时自动转为按量付费。 |
| 增值服务 | 本平台在基础服务之外有偿提供的服务,仅包括资源包、高级功能、服务包、插件四类,分别适用《资源包服务协议》《高级功能服务协议》《服务包服务协议》《插件应用服务协议》。按量付费不属于增值服务。 |
附录二:本条款所涉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相应配套规章与国家标准。
本条款与《码里码外隐私政策》《应用授权使用协议》《应用版权说明》《应用数据存储与备份说明》及码里码外法律协议体系下的其他全部文件(含各增值服务协议)共同构成完整协议,请您一并阅读。
(以下无正文)
我方:杭州码里码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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